原標題:查獲大量夾藏危險貨物
近日,重慶海關所屬渝州海關對成都某公司以一般貿易方式向海關申報的一批出口產品進行查驗,現場查獲其中夾藏大量危險貨物鋰電池。
該批鋰電池容量均超過100瓦時,共計152個,重913.82千克、價值近3萬元,為聯合國危險物品運輸編碼UN3480第9類危險貨物,且企業無法出具通關所需的《出境貨物運輸包裝使用鑒定結果單》。
目前,渝州海關對這批貨物按規定作退運處理。同時,將相關情況通報地方政府及鐵路安全主管部門,關地協作配合,共同維護口岸及中歐班列(重慶)安全暢通。
海運運輸標準要求
在需要進行出口運輸的時候,選擇一家有資質的出口貨代公司是非常的有幫助,得一國際貨代公司就是不錯的選擇,如果選擇得一國際貨代公司來進行承運鋰電池,那么規范化的運輸過程是值得大家放心的,得一國際貨代公司是一家專門承接進出口貨物的運輸工作,在運輸的經驗上面也是非常豐富的,危險貨物在進行包裝前,會通過對電池的測試來了解電池的安全性能,在進行包裝好以后,還會進行防跌落包裝試驗,以保證貨物在進行運輸的過程中不會因為跌落而受到損壞,盡最大可能的來保護好客戶的貨物能夠更加安全的運輸到目的地。
海運的標準和要求還是比較的多,在進行運輸之前,就應該詳細的了解清楚,以便在進行運輸的過程中遇到更多的麻煩。
得一國際中港海運貨代與海關提醒:危險貨物是指具有爆炸、易燃、毒害、感染、腐蝕、放射性等危險特性,在運輸、儲存、生產、經營、使用和處置中,容易造成人身傷亡、財產損毀或環境污染而需要特別防護的物質和物品。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及其實施條例、《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生產出口危險貨物的企業需要向海關申請取得包裝容器的使用鑒定,使用未經鑒定合格的包裝容器的危險貨物不準出口。(來源:海關發布、綜合整理網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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